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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非遗保护中心 传承民族文化瑰宝 荣获国家级殊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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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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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游部近日发布《关于表彰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简称《决定》),授予100个单位“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授予198人“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个人”称号。迪庆藏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荣获这一殊荣,在非遗保护领域赢得了赞誉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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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获此奖项,不仅是对其过去工作的高度肯定,更是对未来非遗保护事业的激励与鞭策。这一荣誉不仅属于迪庆藏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也属于每一位为当地非遗传承与发展默默奉献的工作者,以及广大热爱和支持迪庆非遗的民众。它将激励迪庆更多的力量投身到非遗保护的伟大事业中,共同守护人类文化的瑰宝,传承民族的精神命脉,为推动迪庆非遗保护事业的持续繁荣发展贡献更多的智慧与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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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藏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属迪庆藏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下属事业单位。着力于争创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示范区,致力于建设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的标杆,迪庆藏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不断深化非遗田野调查挖掘,持续加强以非遗保护为核心的文化形态整体性保护,同时注重发挥以人为本的活态传承作用,强化非遗创造性转化、创新发展工作,助推非遗融入现代生活、文旅互促共荣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文旅深度融合发展,高质量推进迪庆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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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顶层设计,坚持高位推动。制定《迪庆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总体规划》,成立由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双组长的“迪庆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管理委员会”,将总体规划列入迪庆州“十三五”“十四五”发展规划,融入“生态立州、文化兴州、产业强州、和谐安州”的发展战略,高位全面全力推进迪庆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创建工作。通过长达10年艰辛的建设征程,2023年7月26日,迪庆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顺利通过文旅部验收,正式确定为迪庆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即将完善出台的《迪庆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高质量发展三年(2024-2026)行动计划》也将为持续高效推进保护区建设提供科学引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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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法规政策,强化制度保障。制定出台《迪庆州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云南省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迪庆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迪庆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管理办法》《迪庆藏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条例和规范性文件,切实保障了迪庆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高质量建设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已列入下一步出台计划的《迪庆州级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认定与管理办法》等,也将为进一步完善保护区配套法规政策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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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化系列措施,健全保护体系。全力保护非遗存续空间。对非遗核心区域内116个文保单位、21个国家级传统村落、1个省级历史文化名城、1个省级历史文化名镇等特殊文化空间实施重点保护。加强对非遗资源的调查记录、公布认定。截止2024年10月份,迪庆州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为252项(其中,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1项、国家级8项、省级50项、州级125项、县市级68项);代表性传承人总数为519人(其中,国家级5人,省级84人,州级90人,县市级340人,1人离世)。建设完成传习馆(中心)15个,传习所69个,传习点135个,省级、州级传承基地15个,省级工坊2个。拓宽非遗传播普及平台。非遗进佛学院、进寺院是迪庆非遗传播的一大特色,“非遗进校园”活动已覆盖迪庆90%以上的学校;年均培训人次近300人,非遗活动民众普及率达80%。巩固拓展保护传承成果。共出版发行教学带30余盘,影像刊物以及书籍42册;《迪庆格萨尔》、《迪庆热巴》、《奔子栏传统文化区概览》等新一批保护成果专著也即将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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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创新路径,形成推广经验。“非遗+化解矛盾”模式。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卡甲”既是“民间民主生活会”,亦是“民间道德评议会”,其利用幽默诙谐言语,达到批评与自我批评目的,促进民族和谐、社会稳定。“非遗+特色产业”模式。“非遗+传习所+合作社”“传承人+公司+农户”等创新模式逐步形成,建成以黑陶、造纸、藏香、唐卡、东巴鼓等技艺为代表的20余个项目加工、体验、销售基地。“非遗+旅游”模式。挖掘项目蕴含的价值观念和精神特质,讲好民族文化和香格里拉故事。培育了奶渣饼、糕点等一批特色美食;创作了阿尺木刮、热巴等一批精品演艺项目;打造了香格里拉赛马会、梅里神山祭祀、塔城热巴艺术节等一批民俗品牌节会;挖掘格萨(斯)尔、傈僳族祭天古歌等民间文学的核心价值和精神内涵,使非遗成为各族人民精神相依、团结奋进的强大精神纽带,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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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未来的日子里,迪庆藏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将继续引领迪庆非遗保护事业迈向新的高度,为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书写更加辉煌的篇章。

荣誉墙


2018年,第一届云南省传统戏曲汇演获“优秀汇演奖”、“传承奖”、“组织奖”


2019年,云南省第十一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阿卡巴拉》获“银奖”、《傈僳族葫芦笙演奏》获“铜奖”、《尼西情歌》获“优秀奖”


2020年,首届中国五省区藏族“勒雪”电视展演获得荣誉;青海省第三届“勒雪”电视大赛获“优秀组织奖”;第二届云南省传统戏曲汇演获“优秀汇演奖”、“传承奖”、“组织奖”


2021年,中国原生民歌节《甲勒(敬茶歌)》获“优秀组织奖”;云南省第十二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甲勒(敬茶歌)》获“金奖”、《黑陶情》及《和谐颂》分别获“银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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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云南省第十三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迪庆热巴—斯农热巴》获传承奖和传统舞蹈类铜奖、《宗卓—相聚锅庄》获传统声乐类银奖、《雪域欢歌》获传统器乐类铜奖、藏族山歌《辞行》获展演奖;第三届云南省传统戏曲汇演获“汇演奖”;“迪庆文旅”官方非遗账号在快手平台视频播放量位居前10,获嘉奖。


考核评估与业务培训双管齐下  推动迪庆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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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阿志

审核:舒莹

终审:郭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