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附件1
目录
第一部分 迪庆藏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迪庆藏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迪庆藏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制定迪庆州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和保护总体规划及分步实施计划;
2.具体组织我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的挖掘、抢救、研究、保护和整理工作;
3.认真组织开展全州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真实、系统和全面地记录,建立档案、数据库;
4.负责落实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和传承人的申报工作,严格执行国家级、省级、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评审标准,指导申报文本修改,进行科学的基础认定;
5.加强全州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和保护工作,对普查成果和代表作名录进行综合分析,对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提炼研究课题,组织课题申报工作;
6.建立专业化的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联络机制,开展资源在地区间的横向交流,挖掘资源优势;
7.调动社会力量,利用各种有效渠道,深入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宣传工作;
8.负责对全州基层非物质类文化遗产从业人员的指导和业务培训;
9.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布置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工作,并报告工作计划和实施情况。
10.负责落实好《迪庆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总体规划》的实施方案及单项项目方案编制、实施,确保规划落到实处;
11.积极向上级部门和地方政府争取非遗保护经费,争取社会各界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支持,确保全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实效。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业务部、传承培训部、资料管理部。
所属单位1个,分别是:迪庆藏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
(三)重点工作概述
深化非遗资源田野调查,强化代表性项目、传承人申报保护,挖掘项目内涵和价值,结合当代实际作出符合时代的阐释。加强项目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助推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动非遗系统性保护,实现当代价值,推动迪庆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高质量发展。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1人。在职实有1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279448.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209448.30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7000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7247804.94元对比增加2031643.36元,增幅为28.03%,主要原因分析:2026年州本级预算资金为4035499.5元,与上年4485673.27元相比减少450173.77元,中央结转资金为4905098.80元,省级结转资金为268850.00元,单位自有资金中上级补助收入为70000.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209448.3元,其中:本年收入4035499.5元,上年结转收入5173948.8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035499.5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7247804.94元对比增加1961643.36元,增幅为27.07%,主要原因分析:2026年州本级预算资金为4035499.5元,与上年4485673.27元相比减少450173.77元,中央结转资金为4905098.80元,省级结转资金为268850.0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279448.3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9209448.3元,其中:基本支出3541499.5元,与上年3725673.27元对比减少184173.77元,主要原因分析:2025年预算职工人数为13人,2026年预算职工人数为12人,人员费用相应减少;项目支出5667948.8元,与上年3522131.67元对比增加2145817.13元,主要原因分析:2026年州级项目资金为494000.00元,比上年760000.00元减少266000.00元,中央结转资金为4905098.80元,省级结转资金为268850.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70111文化创作与保护8379840.42元,主要用于机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类、社会保险类、公用经费类、迪庆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资金州级补助、迪庆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资金中央补助、省级非遗项目资金;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53019.52元,用于机关事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
20805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600.00万元,用于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61571.6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缴费;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93472.21万元,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21011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3472.21元,用于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大病医疗补助(事业)、 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事业));
2210201住房公积金279296.16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其他住房公积金缴费。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部门不存在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7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7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迪庆藏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5000.00元,较上年增加2500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迪庆藏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迪庆藏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迪庆藏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5000.00元,较上年增加2500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00.00元,较上年增加2500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增减变化原因:2025年11月由州机关事务管理局无偿拨款一辆公车,相应费用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项目名称
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传习补助经费
二、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管理办法》、《迪庆藏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
三、项目实施单位
迪庆藏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四、项目基本概况
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主要载体,迪庆州级代表性传承人共有86人,为鼓励支持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每年本级政府向代表性传承人给予一定的补助。《迪庆藏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补助本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人补助经费应当每年每人不低于上一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经费的50%”。上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补助金费为每人每年8000元,故州级代表性传承补助每人每年不低于4000元。
五、项目实施内容
传承人补助项目主要用途包括以下内容:
1.授徒传艺 。支付给正式拜师学艺的学徒一定的生活补贴或材料费,鼓励年轻人学习。
2.教学培训。举办面向社会的培训班、讲座、体验课等,扩大传承群体。
3.整理与研究。对自身所掌握的知识、技艺进行系统性的记录、整理,形成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资料。
4.材料与工具购置 。购买进行创作、表演、传承所必需的专用材料、工具、设备等。
六、资金安排情况
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项资金,用于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工作,补助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文化生态保护区等开展保护传承活动发生的支出。于2023年起传承人传习补助上调为每人每年4000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1.在补助年度结束时,传承人提交《年度传承工作总结报告》和《补助经费使用决算报告》。
2.提交年终总结,总结中详细说明开展了哪些传承活动、带徒情况、取得了哪些社会影响、资金具体用在了何处等。
3.实地检查 ,通过实地走访、座谈、查阅资料等方式,对传承人的工作成效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和评估。
八、项目实施成效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项目的实施,通过有导向性的资金投入 ,激励和保障传承人能够心无旁骛地开展传承工作,培养后继人才,确保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够“活”在当下,传之久远。2025年度全州各级代表性传承人由520人增加到580人,壮大了非遗保护工作的队伍。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部门预算:是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提交立法机关依法批准的涵盖部门各项收支的综合财政计划。主要包括:收入、基本支出和项目预算等内容。
基本支出预算的编制:各部门要根据国家现有的经费政策和规定测算本部门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要按照预算年度所有因素和事项,分别轻重缓急测算每一级科目支出需求。基本支出预算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和社会保障费等。人员经费预算应按机构编制主管部门批准的人员编制内的实有人数和国家规定的工资、津贴、补贴标准测算。公用经费包括公务费、小型设备购置费和修缮费、业务费和业务招待费等。各部门和单位应根据现有的公共资源情况和业务工作性质,按照财政部核定的公用经费单项定额标准和调整系数测算、编制。
项目预算的编制: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中的大型修缮费、购置费等;列入部门预算中的国家专门设立的事业发展项目支出;基本建设、挖潜改造、科技三项费用、支援农村生产性支出等建设性专项支出。部门申报项目时要进行可行性论证,对提出的项目从技术、财务、成本费用、组织机构、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分析,并列入项目备选库,财政部根据各部门事业发展需要和国家财力可能统筹安排。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迪庆藏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迪庆藏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1945900.00元,与上年2251860.00元对比减少305960.00元,主要原因分析:2025年及以前标识标牌制作计入到委托业务费中,2026年将标识标牌制作费当作对外宣传计入到其他商品与服务中。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迪庆藏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资产总额1012637.07元,其中,流动资产23753.07元,固定资产781884.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03500.0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857021.92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55615.1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452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42项,账面原值19538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69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6年1月资产月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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